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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1.1宗旨原則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有谷健康商城商城的正常經營秩序,根據商品品質抽檢的不同情形制定本規范。有谷健康商城對商家的處罰不免除其應盡的法律責任。
1.2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所售商品的質量、品牌及版權抽檢。
第二章 品質抽檢
2.1抽檢流程
2.1.1抽樣
樣品由有谷健康商城指定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平臺購買,委托給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1.2檢測方
國家認定的具有CNAS與CMA資質的第三方質檢機構、版權/品牌權利人或其指定/授權的法人、個人或其他組織。
2.1.3檢測項目
商品抽檢項目包括但不僅限于:
2.1.3.1國家強制性標準/產品標準中要求的檢測項目。
2.1.3.2商品品牌及版權。
2.1.3.3商品詳情頁面描述的內容。
2.1.4具體流程
注:【重點監督期】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根據首次抽檢結果和復檢結果確定商品抽檢不合格,商家將自被處罰之日起進入2-3個月重點監督期;在重點監督期內,有谷健康商城有權對該商家所售商品再進行1-3次抽檢。有谷健康商城有權根據重點監督期內的抽檢結果情況對重點監督期的時長進行調整。
2.1.5抽檢費用
抽檢工作中所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商品購買費用、物流費用、初驗費用等)由有谷健康商城承擔(特殊品類除外)。
特殊品類是指奢侈品/貴金屬/珠寶鉆石等高價值商品,在檢測鑒定不破壞商品的情況下,商家需無理由全額退還購買樣品費用。
2.2違規處理
2.2.1處理條例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時存在以下兩種或兩種以上違規情形的,僅按照最嚴重項執行。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有谷健康商城有權對違反下列情形的商家采取凍結貨款、關閉店鋪等強制處理措施。有谷健康商城將根據質檢報告、鑒定方出具的書面鑒定報告等,針對商品不同違規情形依據《有谷健康商城商城臺商家違規積分管理規則》中商品質量不合格項進行處理:
違規情形包括但不僅限于:
2.2.1.1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
2.2.1.2假冒材質成分,即商品實際材質或成分含量與商家對商品的材質或成分含量描述完全不符。
2.2.1.3材質成分不符,即商品實際材質成分與商家對商品的材質成分描述一致但含量不符。
2.2.1.4不合格項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電氣安全危險、化學安全危險、機械安全危險等。
2.2.1.5不合格項目不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產品性能指標、功效等。
2.2.1.6標識標志不合格。
2.2.1.7外觀質量、感官質量不合格。
商品品質抽檢項目及對應處罰詳見《商品品質抽檢項目及對應處理明細表》
第三章 申訴及復驗
3.1商家申訴
若商家對抽檢結果有異議,需在7個自然日申訴有效期內進行申訴。
3.2商家復驗
若商家在申訴期限內未提供有效申訴資料的,則視為接受檢驗、鑒定結論。若商家能夠提供有效申訴資料,有谷健康商城可以支持商家的復驗請求。
3.2.1對有谷健康商城抽檢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時,可在原樣上檢驗的則用原樣復驗,不可以在原樣上檢驗的則不予復驗。
3.2.2根據質量指標的特殊性及檢測數據的可重現性,以下情況無法復驗:
3.2.2.1超過期限提起申訴。
3.2.2.2因客觀原因無法在原樣上進行復驗。
3.2.2.3被檢驗方提出復驗時,產品在復驗有效期內于正常貯存條件下已失效。
3.2.2.4甲醛含量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的不予復驗。
3.2.2.5法律、法規規定,或質檢機構不支持復驗等其他情況。
3.2.3假冒盜版商品復驗需在原樣進行,以下情況不接受復驗
3.2.3.1申訴材料有明顯造假嫌疑的,或者被鑒定方判斷為造假。
3.2.3.2超過期限提起申訴。
3.2.3.3因鑒定方法、鑒定技術等客觀原因,樣品在鑒定過程中自然滅失、損壞或失效,無法支持二次鑒定。
3.2.3.4商家提出復驗時,樣品在復驗有效期內于正常貯存條件下已失效。
3.2.3.5鑒定方不支持復驗。
3.2.3.6其他因客觀原因無法支持復驗的情況。
3.2.4復驗費用
商家對不合格項目進行申請復驗,應在收到復驗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復驗費用預先支付給復驗機構。若復驗結果仍不合格,則維持原檢驗、鑒定結果不變,檢驗費用由商家自行承擔;若復驗結果發生變更,則以復驗結果為準,復驗費用由原檢驗、鑒定機構退還給商家。
3.3復檢期間的處罰執行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將根據商品違規情形,對申請復驗商家進行凍結貨款、關閉店鋪等處罰措施,復檢期間不中止已實施的處罰。
第四章 附則
4.1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范。發生在本管理規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范。
4.2有谷健康商城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范并以“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4.3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范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范,本規范尚無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處理。商家依據相關規則承擔的相關責任并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商家在有谷健康商城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有谷健康商城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
4.4本規范2018年3月11日首次發布,于2018年4月16日生效。